主角:陶云禾楚定邦 作者:曲有言
状态:连载中 时间:2023-06-26 15:56:10
新鲜出炉的现代言情小说《新婚夜,八零糙汉被媳妇儿勾了魂》近期备受关注,很多网友在品鉴过后对作者“曲有言”的文笔赞不绝口,文里主人公陶云禾楚定邦的形象被刻画得栩栩如生,精妙绝伦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:陶云禾想到自己前世愚蠢做下的孽,眼圈儿一下就红了,衣服都**直接就奔下了床,朝着男人的怀里一头扎去。……
网友梦中楼上月下点评:我就喜欢这种随时都有境界的书,那些个说水、字数的人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,还说加书签多费时间,搞得自己跟上帝似的
网友悲喜皆因你点评:《新婚夜,八零糙汉被媳妇儿勾了魂》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最好的现代言情文,非常好看!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没有耐心看长文了,往往看了30%左右就不耐烦想弃了,看了这本才知道,不是我没耐心,是文不够好。
陶云禾翻遍了整个屋子,才在堂屋的房梁上找到一个吊篮,上面有些晒干的番薯丝,闻着有些霉味儿,应该放挺久了,不过有些还在能吃的范围中,没坏个彻底。
这年头,番薯丝这种农产品都是自家晒,没谁专门去买,特别的正宗纯天然,有一股天然的淀粉香味,陶云禾坐在院子里挑拣着这一篮子番薯丝,忍不住找了两丝品相不错的丢进嘴里嚼嚼,一嘴的甜,说不上来是多好吃。
陶云禾将番薯丝捡成三份,没发霉的用来做午饭,受霉程度一般的用冷水淘干净后,在簸箕里摊开放到太阳底下晒。
至于受霉程度厉害的,就不能吃了,吃坏肚子可得不偿失,索性淘干净丢到角落里晾晒,之后家里要是养个鸡鸭或者猪仔什么的,能用这些受霉的番薯丝喂养,倒也不会浪费了这辛苦晒出来的番薯丝。
陶云禾把手上的活儿做好以后,就拿着干净的番薯丝进了厨房,打算简单做个水煮番薯丝,而这番薯丝含淀粉量很高,自带一股甜味儿,倒是用不着另外放糖了。
唔……这怎么不算好吃呢?楚定邦要是敢说不好吃的话,看她怎么收拾他。
陶云禾把番薯丝放进锅里煮的空隙,就着手去打扫家里的卫生,楚定邦这男人是爱干净的,但拖着条瘸腿很多事情做不了,就比如家里一些死角的卫生,他没办法再够得着,还得她来处理掉这些卫生死角。
另外她打算今晚过后跟楚定邦商量商量,去做点营生的小买卖,总不能在家躺着,靠楚定邦那点钱糊口。
要知道,一九八六年的平均工资在五十到七十元之间,国家每个月补贴给楚定邦的四十块钱,也只够夫妻俩饿不死罢了,更别论过上更好的生活,亦或者是带楚定邦去省城治腿。
既然重生了,那陶云禾便不打算再像前世那样凑合的活着,更不允许自己的男人一辈子当个瘸子,楚定邦应该有他的新人生,他的舞台不在拐杖之间,也不在轮椅之上。
“吱”的一声,陶云禾正做家务活以及思考未来该如何挣钱的时候,院子外头的门被推开了,她还以为是楚定邦回来了,谁知道走出去一看,哪里是楚定邦,分明是两个扎着冲天辫,穿着小款喇叭裤,拽得跟二五八万一样的小萝卜头。
两个小萝卜头见到陶云禾,如同猫儿见了腥一样欢快起来。
“姑姑,你把楚瘸子的钱偷出来了吗?我妈说啦,让你偷楚瘸子的钱给我们买肉吃。”
“姑姑,你手艺好,今晚能给我做红烧肉吗?村里大壮家,今晚说是要吃炖排骨,我必须压陶大壮一头,他吃没啥肉的排骨,我得吃巴掌这么大块的肉,得肥一点的!咬起来飚油的那种。”
两道充满贪欲的稚嫩嗓音传入陶云禾的耳朵里,她简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,是她的大侄子陶明智、二侄子陶明远,这兄弟俩,又馋又坏,从小如此。
前世的她,和后世大多奇葩一样,秉承着‘他们还是个孩子’的理念,再有恶毒嫂子在旁边撺掇,对这俩小子一再纵容,直到自作自受,落了个被他们用臭袜子活活塞进喉咙里断气而死的下场,不得不说,她是活该,什么宠物不好养,养白眼狼。
有够可笑的。
四目相对的刹那,陶云禾硬了,两个拳头不由自主的捏在一块,很慈爱地从扫把上抽下来一条,目光比刀片还要冷厉三分。
陶云禾冲外头的陶明智和陶明远勾了勾手指头,“想吃肉?没问题,姑姑正炖着呢,快,好孩子快进来,姑姑请你们吃肉,想吃多少吃多少。”
就被林语嫣一脚踢翻在地紧接着,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阵狂踹没多久,他的脸就肿得像猪头,满脸的血迹,这副样子,就算不易容,也没有人认得出他就是姜辰“林师姐,你打吧,只要你开心就好,就算你将我打死,我爱你的心也是不会变的!”林语嫣看他还试图欺骗自己直接加大脚上的力道,将他给踹得晕死过去,这才收回脚一把将他手......
作者:月下剑影 查看我重生了。在冰凉的海水包裹之中,我窒息而死。再睁眼,我重回儿子带着他那个小白花女朋友,第一次来见我的日子。上一世我竭力阻止两人的恋情,并且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商业联姻。可换来的只有儿子的反目成仇。我永远记得他把我推下海里时的眼神。那是一双不含任何眷恋、不舍或者后怕的,只带了无尽的仇恨和怨怼的眼神。“如果......
作者:佚名 查看演戏爆红后,我以前的中二朋友圈被曝光:[哥哥,我是你的小傻瓜。]媒体纷纷问我:「哥哥是谁?」我一脸淡定,「谈太多,忘了…….]当晚,大律师谭妄洲甩给我一张聊天截图:「温小姐记性够差。」...
作者:佚名 查看母亲是豪门保姆,得到主人家赏识,允许她的孩子给少爷当陪读。妹妹说我是姐姐,不该和她争抢,于是她如愿去了贵族学校。我则在普通学校继续上学。五年后,我即将大学毕业。妹妹死在国外,尸体上全是虐待伤痕。去给她收尸的路上我出了车祸,再次睁眼,是当初做选择的那天。我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少爷的陪读,妹妹安静地看着,......
作者:佚名 查看车祸昏迷半年,老公让私生子进了我的家门。而我的女儿,被婆婆用五百块卖到了大山去。等我找到她时,她已经流产三次,被打的奄奄一息了。婆婆和老公不仅不内疚,还商量着把我也弄死。「她不就能卖几件衣服,开个公司吗?这有什么了不起的。」「她生不出男孩,就活该给我宝贝孙子让路!」「上次没撞死,这次一定不会失手了!......
作者:佚名 查看